为加强我市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监督管理,进一步推进《亳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》(以下称《管理办法》)的贯彻落实,确保市民饮水安全,保障市民健康权益。12月1日起,市节水办公室、市自来水公司配合市城市管理局进行执法,对市区内不符合规定,逾期未整改、未进行备案的现制现售饮用水机进行逐步拆除、搬离。
在高新区建投世纪花园北门东侧、文化公园小区内,通过前期排查核实到,该处的饮用水机,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备案,工作人员现场对设备进行强制拆除。
按照《管理办法》要求,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经营者应该做到:注册营业执照并备案、规范信息公布、建立废水回收装置、安装独立水表、保持设施周围30米“卫生距离”,在此建议广大市民选择符合标准的饮水设备取水。
通过这次专项行动,极大地打击了我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市场的投机违法行为,有效保障民众的饮水安全。
下一步,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无证、未备案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排摸力度,加强在档设备的监督管理,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,进一步完善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整治常抓长效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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